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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去的农村匠人(五十一)火药匠

作者:张光友 时间:2024-02-22


远去的农村匠人(五十一)火药匠 

作者:张光友


火药,又名黑炸药,铳药。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,由于用途广泛,需求量大,旧时南北乡村都有火药生产匠人,一般以家庭作坊为主。

火药的主要材料是硝,硫磺和木炭。我们的祖先在公元前后就已发现了火硝,故《物原》上有“刘安作焰硝”的说法。西汉末年出世的伟大药典,《神农本草经》即把硝石列入120种上品药内。第六世纪左右,我国学者便能用火焰分析法来鉴别火硝和水硝,故陶弘景说:火硝有“强烧之,紫青烟起”的现象。隋末唐初,我国炼丹家孙思邈已将火硝用于炼丹术上。至第八世纪时,我国学者马和更指明“阴气”(氧气)可由硝石加热而得。时硝石已转入回教国波斯,因此火硝又有“中国雪”之称。

火药最早的发明人至今尚未有权威的说法,迄今为止,可以考证的最早的火药配方,保存在唐元和三年(公元808年)清虚子撰写的《铅汞甲庚至宝集成》卷二之中,称“伏火矾法”.其内容为:“硫二两,硝二两,马兜铃(草药,烧燋即炭)三钱半.……入药于罐内与地平.将熟火一块、弹子大,下放里面,烟渐起。”中唐时期的《真元妙道要略》一书里记载:“以硫黄、雄黄合硝石并密烧之,焰火烧手面及烬屋舍者”;“硝石……生者不可合三黄(即硫黄、雄黄和雌黄)等烧,立见祸事。”可见当时人们已经知道火药燃烧和爆炸的性能。火药真正成为产品在民间广泛应用,是公元9世纪的事情了。人们生产火药,最早的目的是用于各种生产活动,如开山炸石,狩猎,制作鞭炮等。

火药生产的设备不多,一台碾子,一根杆秤,一个烘焙灶台,一个搅拌平台即可。

生产前,匠人先要把硝石、木炭、硫磺三种原料分别碾碎,并用特制的筛子过滤去粗颗粒,只留下细粉末,焙干后装置在木桶内备用。形成火药的关键是配伍成份,不同用途的黑火药其三者之间的比例是不同的,匠人们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而临时搭配,称好后各种原料会置放于一个固定的容器内,用木铲小心地反复搅拌,直至看不见硝的白色和硫璜的黄色,火药便告做成。

需要指出的是,火药生产的过程十分危险,稍有不慎,便会酿成悲剧,因此,旧时选择这种职业的人,一般是持审慎的态度的。解放后,政府对火药生产实施严格管制措施,散居在各个村落的个体匠人已不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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